松滋法院“多元调解+速裁”提速纠纷化解
近年来,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愈加突出,为此,松滋法院积极探索多元调解与速裁紧密衔接的工作机制,在诉讼前端推出“多元调解 速裁”工作模式,打造 “枫桥经验”升级版。
诉前调解
松滋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党中央倡导的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司法的社会化使纠纷得到高效、平和的解决,从而使公民有机会获得具体而符合实际的正义,这也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举,是正义制度下司法和谐的必然要求。顺应司法社会化趋势,不再以鼓励诉讼为导向,而是倡导将纠纷的解决引入社会,形成多渠道解决纠纷的格局,从而克服诉讼及法律思维的固有局限性,积极引导社会创建和谐的纠纷解决机制,而诉前调解无疑是法院引导公民通过司法的社会化使纠纷得到高效、平和解决的有效途径。
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松滋建设进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指导群众依法维权,进而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防线”作用,松滋市人民法院成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调解各类事实清楚、标的额较小、法律关系明确的民商事案件。这一举措既是松滋市人民法院便民利民新举措,也是将“枫桥经验”社会治理模式应用到司法工作中的具体表现。
速裁
通过“科学分案、高效调解、速裁解纷、快审速判”四位一体、多管齐下,全面建设集诉讼与服务于一身的多功能、集约化诉讼服务中心,实现诉讼服务与案件审理“一条龙”。成立速裁团队,大胆探索繁简分流工作新机制,使部分民商事案件简易速裁程序得到解决,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的目标,优化审理方式,节约诉讼成本,减轻群众诉累,充分发挥速裁优势,有效促进案件审理质效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