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干警谈(六)】如我在诉 念兹在兹-菠菜导航

【如我在诉•干警谈(六)】如我在诉 念兹在兹

时间: 2024-11-14 16:20 来源: 洈水法庭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如我在诉,念兹在兹。张军院长在主题教育党课中曾指出“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真正做到‘只见公仆不见官’。”我在基层法庭工作二十多年,深刻体会到,如我在诉不仅仅是境界情怀,更是责任担当。通过设身处地的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看问题,更能做到法理情理相融,更能推进实现“案结事了”。

“如我在诉”是一种工作态度,要求我们换位思考,输送“有温度”的司法产品。

今年1月,成某因为生产需要计划砍伐一批树木,就雇佣同村的福某开展这项工作,谁知福某不慎被倒落的树木砸成重伤。虽然成某第一时间将其送医,但福某至今仍未康复,生活不能自理。后经基层干部多方调解,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拟定了一份调解协议并要求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可是,福某因为身体原因瘫痪在床,无法到庭办理司法确认手续,我们在接到这一特殊的司法确认申请后,本着“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特事特办,主动联系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共同开展“送上门”的司法确认。

案结容易事了难,老百姓到法院起诉,是希望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我们要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角度,代入群众立场去办案,通过改进司法作风,将心比心,尽最大努力给当事人以便利。

如果我是当事人,我希望我走进任何一个法院时,都能得到法院工作人员真心的尊重、耐心的聆听;我希望无论我是何种身份,都能得到审判席上法官公平的对待、平等的沟通。如果我是当事人,这个问题不仅仅是我的思考,也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作答。

程女士与左先生婚后生育女儿左某某。后因感情不和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约定女儿的抚养权归母亲程女士,由父亲依法支付抚养费。但自从离婚后,左先生未按照协议内容履行,未支付抚养费。在程女士联系到法庭干警后,考虑到其远在外地,便告知其可以邮寄诉讼材料至法庭。经过调解、立案、审理,最终判决左先生依法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并继续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左某某独立为止。面对生效判决,尽管沟通多次,左先生仍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我们积极联系左先生,耐心释法,督促其履行,最终,左先生分三次付清了抚养费。后又过去了两年,这两年的抚养费左先生依然拒绝支付。程女士联系菠菜导航,再次要求强制执行。我们积极沟通协调,左先生意识到抚养费是其应尽的责任,最终主动支付了抚养费。

换位思考才能将心比心,我们的工作就是和老百姓打交道,他们有的不懂法,有的不会辩,但他们知道发生纠纷就要来法院。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中的“人民”二字,承载着人民群众厚重的寄托和殷切的期望,更要求我们用走断腿、磨破嘴的耐心,去平民怨、抚民情、安民心。

法理不外乎人情,司法不只是追求真相、寻求公平,更是互相理解互相包容,我想这正是如我在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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