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松滋法院化解五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菠菜导航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松滋法院化解五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时间: 2023-10-24 16:30 来源: 审管办

近日,松滋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前化解五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双赢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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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松滋市某小学与陈某签订《某小学一楼空架层超市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5年,租赁期间,陈某将房屋转租给李某,李某又将商铺转租给五人经营。由于陈某、李某未按合同约定给付租金,该小学于2020年9月向法院起诉,要求二人给付租金并解除合同,判决书于2020年12月9日发生法律效力,《某小学一楼空架层超市租赁合同》已依法解除,但五名实际占有人从2020年12月9日至2023年8月31日租金628840元未支付,该小学多次与经营者沟通无果后,遂起诉。

调解过程中,五名经营者抵触情绪较为激烈,向法官陈述在经营期间因受到疫情影响,营业收入锐减,加之在假期期间未能正常经营,损失惨重,希望学校减免部分租金。

承办法官在了解到经营人的实际困难后,耐心细致地向经营人释法明理:合同到期或解除后占用房屋应当持续计算占用期间的费用,当前经营者从实际占用到诉至法院之日已经实际占用房屋近三年,如果进行判决强制搬离清退,将会加重经营人的经济负担。

为了尽可能减少双方损失,承办法官与学校及经营人反复沟通,提出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权利义务,避免再次产生纠纷。五名经营者履行义务的同时可以继续正常经营,该小学也依法维护了合法权益,长达三年之久的纠纷得以化解,实现双方共赢。

此次调解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温情司法、为民司法的理念,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解决纠纷形式的多样性,积极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提升了案件办理的实际效果,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温情。

在今后工作中,松滋法院将继续运用“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方式,充分发挥诉前调解高质效、零成本的优势,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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