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司法 坚守公正——记松滋市人民法院法官王峥嵘-菠菜导航

廉洁司法 坚守公正
——记松滋市人民法院法官王峥嵘

时间: 2019-07-04 19:41 来源: 研究室

王峥嵘,女,1968年9月出生,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1988年11月在松滋法院参加工作,现任民三庭副庭长,科员。在她三十余年的工作生涯中,一直战斗在审判一线,岗位没变,不变的还有她饱满的工作热情、勤奋的工作态度、廉洁的工作作风。不仅每年在审判工作中业绩突出,受到先进嘉奖,同时她也因为在办案中廉政司法、秉公办案,在当事人和长期从事代理业务的律师们心中有着极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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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峥嵘从事审判工作,在民事审判工作岗位也工作了十多年。随着最近几年民事案件数量每年不断上升,而目前我院审判力量严重不足,民事审判法官审判工作压力逐步增大。每天如同机器一样的工作流程:送达、开庭、调解、制文书……周末加班是常态。结了一件案件又来了一件新的,没有喘息的机会和时间。而王峥嵘作为一名不再年轻的女法官,对于如此繁忙的工作,没有叫苦叫累。她认为工作是人安身立命之本,人累点、忙碌点,吃不了什么亏,反而会更加充实。为提高办案效率,她合理调整案件送达、开庭及制作文书等几大办案流程中的节奏,忙而不乱,忙而有序。

“法官的审判权力是法律赋予的,作为一名法官当然对法律是敬畏的,所以我们在行使审判权力时要依法行使,并且也会依法行使”,这是王峥嵘在办理案件中经常讲给当事人的一句话。对法律存有的敬畏之心,使王峥嵘在工作中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件案件、每一起纠纷、每一个当事人。她始终做到“三不为”,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你这小恩小惠会误我终身的”,这是王峥嵘在拒绝请客送礼的当事人讲的一句话。

2018年下半年,王峥嵘在承办陈某某诉易某某、彭某某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陈某某本人多次向王峥嵘表达要以礼物表示感谢,都被她谢绝。在案件调解处理结束后,陈某某安排其儿子专程来法院送红包以示感谢被当场拒绝,王峥嵘立即打电话告诫陈某某:“请你尊重我,尊重我就是对我最大的感谢”。

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从未有当事人投诉她不廉洁、违法乱纪等。“案子在王法官手中,我们没有什么不放心的。”这句话一直流传在长期来法院打官司的代理律师口中。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王峥嵘就是这样一名廉洁自律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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