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琐事生矛盾 儿媳投毒杀人未遂被判刑
因家庭琐事,松滋市一名儿媳与老公及婆婆发生矛盾后,在婆婆准备喝的茶水里倒入农药,后被婆婆察觉未饮用。近日,松滋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被告人邓某平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案情回顾
被告人邓某平系被害人杨某桃的儿媳,邓怀孕期间,认为其丈夫张某宝不关心自己,反而对杨某桃及侄女张某寒(2009年出生)更好,遂产生报复杨某桃及侄女张某寒,并以此引起张某宝对其关心和重视的想法。
2019年7月下旬的一天中午,被告人邓某平见张某宝在二楼卧室独自玩游戏,杨某桃外出卖菜,仅有张某寒独自在一楼。被告人邓某平便拿出半颗安眠药,在二楼卧室用大拇指将安眠药按在缝纫机面板上按磨成粉末状,后手捏粉末下楼。邓某平看见张某寒正在客厅看电视,旁边的桌上放着张某寒未喝完水的玻璃杯,邓趁机将安眠药粉末悄悄投进该玻璃杯中后离开。嗣后,张某寒拿起水杯准备喝水时,发现杯内水的颜色与平时喝的水不一样,便未饮用。
2019年7月底一天早上,杨某桃外出卖菜,张某宝一直在楼上卧室玩游戏,被告人邓某平便准备利用做早餐的机会,再次对张某寒投放安眠药。被告人邓某平在二楼卧室拿出两颗安眠药,随后下楼到厨房煮面条,此时张某宝因事外出。面条煮好后,邓某平在张某寒的面碗内投放两颗安眠药,张某寒边吃边搅拌时,发现面碗中有白色药片颗粒,便谎称吃饱了,未继续食用。
2019年8月13日早上,张某寒跟着杨某桃外出卖菜。上午9时许,被告人邓某平外出拿快递,张某宝说了些“挺着个大肚子还出门”之类的话,后二人发生了争吵。14时许,张某宝驾车外出办理etc。被告人邓某平误以为张某宝专门驾车去接杨某桃,外出也没有给自己打招呼,心生怨气,想到家中还有几瓶农药,便再次伺机报复。随后,被告人邓某平在一楼客厅找到一个白色塑料袋,内装两瓶“吉列双封”牌农药。邓某平将其中一瓶农药盖子拧开后,用筷子将密封薄膜戳破,将农药倒入杨某桃喝茶用的铝制电饭煲内胆中(内有茶叶、茶水)。因农药倒入较多、刺激性气味很大,邓某平害怕毒死人,便端起内胆将茶水倒掉,重新倒入开水,接着又将该农药往里滴了三、四滴并盖上盖子,将该农药放回原处。16时许,张某宝、杨某桃、张某寒三人一起回到家中,被告人邓某平看见杨某桃揭开电饭煲内胆的盖子准备喝水,并未制止。杨某桃喝水后,发现有农药气味且喉咙不舒服,便将水吐了出来。张某宝见状便过来查看茶水,发现茶水呈白色且有农药气味,便问邓某平这是怎么回事,邓某平回答说不知道,随后张某宝拨打110报警。
法院判决
松滋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梦平因家庭矛盾,以投放有毒物质的方式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情节较轻,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邓梦平已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其当庭自愿认罪、取得被害人谅解,均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判处邓某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官提醒
家庭矛盾不可避免,但是对待家庭矛盾的态度和方式极其重要。如果处理方式过于偏激,只会造成更大的矛盾,再加上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淡薄,很容易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望大家在处理家庭矛盾、邻里纠纷时,更多地采取沟通的方式,切勿使用违法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