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5世界环境日】松滋法院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暨补植复绿司法修复回访活动
【6 · 5世界环境日】松滋法院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暨补植复绿司法修复回访活动
6月4日,在第50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松滋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曾祥全、洈水法庭庭长田井波等一行五人到松滋洈水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暨司法修复回访,倡导公众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提升民众环境保护意识。
2015年6月以来,某碎石厂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松滋市洈水镇仙女洞和团山口村的143.7亩林地用途进行采石作业,造成生态环境破坏。2020年,松滋市人民检察院向松滋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判决松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违法行为依法继续履行行政监管职责,责令行政相对人限期恢复原状。在监督下,该碎石厂采取了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措施。
修复前
修复后
“林木补植工作进行的怎么样?”“受破坏的生态环境的修复效果如何?”为确保补植复绿能够落到实处,时隔1年,曾庭长一行再次来到仙女洞和团山口村查看补种的林木。在夏季的阳光之下,被破坏的林地上已栽种了小树苗,现场树木葱郁,绿意盎然,补种的树苗已经吐露新枝,与之前的面貌有了天壤之别,生态修复已见初效。
在洈水旅游风景区,曾庭长与洈水旅游发展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仔细交谈,了解风景区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共同商讨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促进风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在洈水风景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曾庭长一行向周边群众、游客、景区工作人员宣传介绍司法保护基地的功能和运行现状,并就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新实行的《长江保护法》进行宣讲,倡导大家共同行动保护我们的美丽家园。
美丽中国,行动有我。近年来,松滋法院始终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依托“洈水风景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力度,不断为美丽松滋建设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