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履行!松滋法院向当事人发放《诉前调解预执行告知书》-菠菜导航

诚信履行!松滋法院向当事人发放《诉前调解预执行告知书》

时间: 2023-08-29 15:30 来源: 立案庭


《诉前调解预执行告知书》是在案件诉前调解阶段,由法院向义务人发送的,告知义务人在履行期限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存在拖延或者拒绝履行的情况,将影响义务人更多的权利,产生工作生活甚至是人身自由都可能受到限制的法律后果。

近年来,执行案件大幅增加,即便是调解案件,仍有不少进入执行程序,耗费了大量司法资源,引发新的矛盾纠纷。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诉累,近日,松滋法院立案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延伸诉讼服务职能,在诉前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同时,向负有履行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当事人发放《诉前调解预执行告知书》,向其释明未主动履行将要面临的经济风险、信用风险和司法风险,鼓励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推动实现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转变,充分保障胜诉方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

除此之外,松滋法院在执行时,也会预先向被执行人发出《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告知书》《预纳入高消费告知书》,给被执行人预留了十天时间,为企业失信纠正、纾解困境开启了新途径,提供了缓冲期。

松滋法院推出这一项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旨在通过释明违约法律风险,鼓励当事人自觉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采取强硬手段而带来的矛盾激化,从源头上减少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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