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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

时间: 2021-03-08 16:38 来源: 办公室

松滋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松滋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松滋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表

第三部分  松滋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松滋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松滋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全院内设机构10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审管办、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法警大队。派出中心法庭6个,分别为新江口法庭、沙道观法庭、王家桥法庭、刘家场法庭、杨林市法庭、水法庭。

 

第二部分  松滋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见附件)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此项无)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此项无)

十、专项转移支付表(此项无)

 

第三部分  松滋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2021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21年省直部门预算工作原则,松滋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省法院已于2月22日正式批复我院2021年预算。收入总额3750.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50.57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100%。预算支出总额375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2.73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71.26%;项目支出1077.84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28.74%

(二)2021年预算与2020年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1、2021年预算与2020年预算收入增减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总收入3750.57万元,比2020年3687.62万元增加62.95万元。

2、2021年预算与2020年预算支出增减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总支出3750.57万元,比2019年3687.62万元增加6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2.9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05.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全年机关运行经费总额496.2万元。

办公费10万元;

印刷费10万元;

水费4万元;

电费33万元;

邮电费27万元;

差旅费20万元;

会议费5万元;

公务接待费4.75万元;

委托业务费10万元;

工会经费38万元;

福利费139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64.2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25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1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50.57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行政运行2498.03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为66.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74.3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为9.98%;案件审判703.54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为18.7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4.7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为4.66%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72.73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2176.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比例为81.43%日常公用经费49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比例为18.57%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225.6万元,占采购预算的100%。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101.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7万元。

2021年预算数比2020年131万元减少29.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29万元。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均减少是严格按照坚持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了支出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房屋10处,总面积14057.27平方米,价值33,698,577.93元。共有车辆20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办案业务专项经费用于保障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所需开支。

综合运转保障专项经费保障我院机关正常运行、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政府采购程序的合规性。

信息化运行维护专项经费用于我院司法审判综合信息系统等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开支、本年度档案扫描开支和更新办公设备开支。

不可预见经费用于解决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的各项开支,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等临时开支。

预算绩效项目长期目标是妥善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保护人民群众利益、打造过硬的法院队伍,办出更高质量的案件,树立更好的司法形象,实现松滋法院工作的新跨越,促进社会和谐,保障经济发展,实现公平正义。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类):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七)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附件:松滋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用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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