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院副院长张忠斌到松滋法院调研扫黑除恶工作-菠菜导航

湖北省高院副院长张忠斌到松滋法院调研扫黑除恶工作

时间: 2019-11-15 11:41 来源: 研究室

11月13日下午,省高院副院长张忠斌一行四人到松滋法院调研扫黑除恶工作,荆州中院、松滋市委政法委、石首法院、公安法院、松滋法院相关领导参加座谈。

640.webp (33).jpg

张忠斌副院长一行查看了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羁押室、陈列室、审委会会议室、观摩室等场所,听取了石首法院、公安法院、松滋法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介绍,并与参加座谈的同志进行了交流。微信截图_20191122114214.png


张忠斌副院长在听取汇报后指出,关于涉黑案件执行中终本的问题,建议法院欲决定终本前先向当地扫黑办报告,扫黑办可以召开联席会议,然后跟省扫黑办汇报,省扫黑办同意终本,法院再终本。张忠斌副院长强调:一是涉黑涉恶案件“入罪”“出罪”要确保精准。在程序上要严格把关,要认真分析犯罪事实,运用特殊条款精准定罪,区分此罪与彼罪的关键性证据,做到依法精准打击;二是要穷尽一切措施“打财断血”。要充分领会“两高两部”关于黑恶势力审判的相关规定,在判决生效后要及时移送到执行部门;三是要增强风险意识。涉黑涉恶案件的“黑财”及刑期要敢于下手,要“当重则重、该重必重”;四是拓展延伸要加强。要加大扫黑除恶案件的宣传力度,有力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知。我们要注重借助党委的力量开展法院工作,比如说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限期回复问题。

微信截图_20191122114227.png

会议最后,省高院督导组查阅了扫黑除恶工作相关台账资料。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