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法院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活动
在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松滋法院通过多样化的方式组织开展了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在一楼诉讼服务大厅的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国家安全知识和标语;在入口和走廊设置宣传栏,展示维护国家安全小故事;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推送国家安全小知识,通过短信平台向法院工作人员和诉讼参与人员推送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信息;法院各支部通过线上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活动。
法院各支部组织全体干警通过电视放送、网络直播或学习强国等平台观看14日晚上10点40左右在湖北卫视播出的《国家之安人民至上》国家安全宣传专题片,并在15日的集中学习活动中交流感想与心得。
15日上午,各支部通过集中学习的方式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系列重要论述:《坚持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随后组织支部成员围绕各自设立的宣传标语和主题,如“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居安思危,警钟长鸣”“文明守纪树新风,安全教育我先行”等,展开交流讨论,有的支部还组织了知识问答环节,以巩固国家安全教育知识。
通过学习,各支部党员纷纷表示,作为法院干警,要深入了解和掌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自觉自律,在确保自己遵纪守法的同时,也能够正确引导他人明辨是非、坚决抵制一切破坏和损害国家安全的现象和行为。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只有广大人民群众都投身于国家安全的事业中,不断提高国家安全防护意识,才能保证国家安全工作的切实落实,才能保证社会的安全稳定和人民的健康幸福。
文章小贴士:
每年的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此节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
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