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盗窃同一工地五次,嚣张窃贼终落网
时间: 2021-05-23 15:27
来源: 审管办
一月盗窃同一工地五次,嚣张窃贼终落网
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人想通过不劳而获的方式来换取利益。殊不知,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罚。近日,松滋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龚某某连续一月五次盗窃某工地,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10月11日,被告人龚某某独自来到松滋市某小区的建筑工地,采取趁人不备的方式,总共盗窃作案5起,其中盗窃未遂1起,窃得某小区建筑工地废旧钢筋767斤,经鉴定,共计价值人民币767元,销赃获款767元。龚某某在2017-2019年期间,也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松滋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龚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龚某某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龚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遂判决:被告人龚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767元,发还被害人全部损失。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莫为了一己私利,以身试法。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通过正当合法渠道来获得利益,切莫为了贪占便宜、不劳而获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