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道观法庭积极调解 化解农村土地纠纷
时间: 2019-12-25 17:03
来源: 研究室
近日,松滋法院沙道观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土地转让合同纠纷,做到了案结事了,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称赞和镇政府的肯定。
11月28日,胡某因一起土地转让合同纠纷将张某起诉到法院。胡某与张某是丙码头村村民,沙道观镇政府因修建253省道征收胡某房屋,经村委会与张某商议,由张某将1.6亩的土地转让给胡某用于建房,在胡某准备修建房屋时,土管部门告知该地为耕地不能建房。胡某与张某协商退款事宜,张某不同意,胡某多次到镇政府上访未果,遂起诉。
沙道观法庭随即与丙码头村、镇政府联系并组织调解事宜。于11月29日到丙码头村委会对该案进行调解,因张某要求土管部门出具该地不能建房的证明,否则拒绝退款,此次调解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在丙码头村委会第一次调解

在涴市镇政府第二次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