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道观法庭积极调解 化解农村土地纠纷-菠菜导航

沙道观法庭积极调解 化解农村土地纠纷

时间: 2019-12-25 17:03 来源: 研究室

近日,松滋法院沙道观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土地转让合同纠纷,做到了案结事了,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称赞和镇政府的肯定。

11月28日,胡某因一起土地转让合同纠纷将张某起诉到法院。胡某与张某是丙码头村村民,沙道观镇政府因修建253省道征收胡某房屋,经村委会与张某商议,由张某将1.6亩的土地转让给胡某用于建房,在胡某准备修建房屋时,土管部门告知该地为耕地不能建房。胡某与张某协商退款事宜,张某不同意,胡某多次到镇政府上访未果,遂起诉。

沙道观法庭随即与丙码头村、镇政府联系并组织调解事宜。于11月29日到丙码头村委会对该案进行调解,因张某要求土管部门出具该地不能建房的证明,否则拒绝退款,此次调解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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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丙码头村委会第一次调解

12月10日,沙道观法庭再次组织司法所、土管所、综治办、村委会及双方当事人到涴市镇政府进行调解,并向张某释明耕地不得转让更不能用于建房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告知双方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无效,应该返还转让款。经过多方劝解,张某对相关法律规定有了全新认识,最终,胡某与张某达成了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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涴市镇政府第二次调解

在农村,无论是村民之间还是村民与村集体之间发生的土地纠纷,这样的案件看似简单,但是化解村民矛盾、解决农村集体土地纠纷,只有因地制宜、切合当地实际,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沙道观法庭为化解纠纷,多次到村、镇进行调解,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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