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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王家桥法庭:为孩子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时间: 2021-04-30 10:48 来源: 王家桥法庭

【我为群众办实事】王家桥法庭:为孩子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从不因离婚而终止。近日,王家桥法庭悉心调解,成功审结一起变更抚养权关系纠纷案件,为孩子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你永远都是孩子的母亲,尽管你和孩子的父亲已经离婚了,但她还是喊你一声‘妈妈’,你依旧是她法律上的直接监护人,毕竟血浓于水,现在情况又比较特殊,希望你还是好好考虑一下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我们都希望孩子能在一个合适的环境下成长!” 王家桥法庭承办法官正在进行第二次调解,第一次调解时,因双方分歧较大,互不妥协,调解以失败告终,但承办法官并没有因此放弃。刘某与陈某2019年协议离婚,同时约定女儿由父亲刘某抚养,后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逮捕,现无力抚养女儿,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关系。陈某认为,当初离婚的时候已经约定孩子由刘某抚养,而且她没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承担了一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和孩子的一些日常开销,加之现在工作繁忙,不愿意抚养孩子。从送达开始,陈某就以工作繁忙为由拒绝接收法院应诉材料。承办法官主动上门送达,了解陈某现在的工作和家庭情况,听取她的意见。

在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对案情进行了梳理。父母离异,父亲刘某因涉嫌犯罪被逮捕,孩子现随刘某的父母生活,刘某的父母为了偿还儿子遗留下来的债务没有精力和时间去照顾孙女,若不能妥善处理她的抚养问题,这无疑对孩子来说是更大的打击。承办法官遂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解决问题。

通过承办法官耐心释法说理,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不断协商,耐心做通双方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陈某在刘某服刑期间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由刘某的父亲支付这段时间的抚养费,待刘某服刑期满后,再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

王家桥法庭始终坚持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妥善处理涉未成年抚养纠纷,在审判实践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群众解难事”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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